2010-07-23 11:50:25出處:PConline原創作者:佚名責任編輯:linjieyu
近期,收到各地廠商的多起投訴,太平洋部分渠道商家濫用“XX全國總代”、“XX鉆石級代理”、“XX直銷”等店鋪名稱及內容誤導消費者。現通知各商家自行登錄后臺(在個人信息/密碼)-編輯店鋪信息處修改店鋪名稱、公司簡稱。
店鋪名稱及內容限制規則:
1.不能帶有“經銷商”、“代理”、“直銷”、“總渠道”、“政府指定采購單位”、“官方XX店”、“XX專賣店”、“XX旗艦店”“XX授權店”"XX金牌店"等類似敏感字眼;
2.不能帶有“太平洋誠信商家”、“太平洋推薦經銷商”、“太平洋合作商家”等類似字眼;
3.店鋪名稱、公司簡稱不能帶有QQ、電話、網址等宣傳字眼;
4.商情文章里面的圖片不能含有其他同類型網站的logo;
5.商情標題不能含有QQ、電話等相關宣傳廣告字眼;
如需使用“經銷商”、“代理”、“直銷”、“總渠道”、“政府指定采購單位”、“官方XX店””、“XX專賣店”、“XX授權店”等類似名稱或內容。請提供相關廠商授權書或代理證明,發至客服人員QQ:4008808111通過驗證。
驗證通過后,便可在店鋪店標、商情內容、商品描述內填寫相關的認證信息;但是店鋪名稱上不能填寫任何認證信息,建議填寫公司簡稱或全稱;
如用未通過驗證的店鋪名或公司簡稱,發布的促銷商情及其他內容將一律否決。請各位商家盡快修改。
最終解釋權屬于太平洋IT商城
IT商城客服團隊
2010年7月23日